省委专题会议研究出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扩大消费需求的指导意见
生产性服务业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10年预计占GDP比重达16%以上
当前要特别重视提高信贷消费水平,要把住房、汽车信贷作为重点,扩大信贷规模
本报讯(蒙志军)日前,省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扩大消费需求的指导意见。
张春贤在讲话中指出,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是积极应对国际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面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两个目标:即生产性服务业年均增速要达到15%以上;到2010年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超过40%,比2005年提高10个百分点,预计占GDP的比重达到16%以上,提高4个百分点。要把握三个基本原则,即:必须坚持与新型工业化相结合、与支柱产业相结合、与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推动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必须突出生产性服务业在信息带动、节能降耗、技术进步等关键环节上的服务效应,着力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助推功能;必须坚持走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路子,全面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整体素质和水平。要突出六个方面的重点,即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现代金融业和涉农服务业。
关于扩大消费需求,张春贤指出,当前,要以扩大低收入群体的消费为重点,突出抓好5件事。
一是积极促进就业。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众的针对性就业援助,努力完成今年的就业工作目标,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
二是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要积极研究相关参保政策和具体管理办法,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加快解决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要认真组织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十一五”末将近600万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险。要努力创造条件解决国有关闭破产和改制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要切实做到城市低保在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年内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认真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面工作,今年覆盖全省农村人口87%以上。要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45万农村五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健全完善工资体系。要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落实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整和指导,及时制订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落实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及调整相关人员待遇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工资问题上要注意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方面,要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工资水平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另一方面,工资水平也要适应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
四是加大农民培训力度,转移农村劳动力。要认真抓好“百万培训工程”、“阳光工程”,综合利用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就业训练基地、农广校等载体,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强对农民的转移就业岗前培训。
五是加快城镇廉租房建设。要通过新建、到社会上购买等途径,到2010年全部解决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问题。
张春贤强调,要积极探索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当前要特别重视提高信贷消费水平。要加快建立消费信用平台,构建覆盖全省消费征信体系;研究有效措施,适当降低消费信贷门槛;要改进服务方式,大力普及信用卡的使用;要把住房、汽车信贷作为重点,降低担保、抵押登记和评估等环节的收费标准,减少中间环节和程序,扩大信贷规模。要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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