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丹彤通讯员何宇鸿)广州市教育局昨日公布今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类特长生办法,规定每一名体育类特长生只能报1所对口项目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必须按规定的体育类项目进行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和审批,所有体育特长生需向社会公示。
广州市教育局规定,体育类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凡获得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或达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含二级),或广州市区级中学生各项目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均可报名,在2004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内取得的比赛成绩有效。广州市教育局表示,体育类特长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继续升高中及衔接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