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起算点和持股基数
证监会进一步规范高管股票变动
法制网记者 周芬棉
中国证监会4月9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其力度、严密前所未有。
高管违规售股行为日甚一日
据上证所网站披露的资料,自2006年8月28日至2007年1月17日,其间共有5家公司的4名董事、3名监事和2名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规售股行为,其中1名董事、2名监事甚至一次性全部卖出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其余高管抛售股票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则在25.4%至49%之间,有的则是短时间内频繁买卖。
这些行为均严重违反了公司法关于禁售期和售股比例的规定,以及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同时,证券法第47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也不得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违背此规定获得的收益,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归该公司所有。
但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在许多上市公司董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心中却是虚无,以致于公然违规售股行为屡屡发生。而且随着非流通股的逐步解禁,大股东开始真正进入到二级市场中。大股东不仅占据绝对的信息优势,而且手中握有大量的流通股,信息优势和筹码优势合二为一。如果大股东利用自己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短线交易,或者超比例售股,易如反掌。依此,大股东可以轻而易举地在二级市场套现,或者弃诚信义务于不顾,圈钱走人。这对于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将造成巨大的破坏。
但是,“大股东是否利用了内幕信息进行炒股,实际上是很难查证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指出,“同时,公司法在对25%售股上限进行规定时,没有明确基数的计算方法,也会使这条规定难以执行”。
封死高管违规售股的各种可能
此前发生的众多违规行为,使人们担心:难道后股改时代,是大股东坐庄操纵市场的时代?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简称管理规则)开宗明义,维护市场稳定是其基本宗旨。管理规则虽然只有十八条,但其几近封死了高管违规售股的各种可能,几大亮点值得关注。
其一,管理规则沿用公司法第142条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同时补充规定,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亦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其二,管理规则首次对上述人员的持股基数进行了界定。依照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如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本公司股份,这些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其三,对于证券法规定的6个月期限的短线交易问题,管理规则明确了6个月期限的计算时点。规定,“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情形。
其四,基于市场要求和监管经验,管理规则引入交易窗口期概念。规定: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内等。以上时间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短线交易罚3至10万
在监管措施方面,管理规则主要有三方面规定,一个是信息披露,一个是依照证券法的处罚措施,最后是技术支持。
管理规则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专门负责此事。
同时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及新近变动数量、变动日期、价格等等所有细节。
其次是依证券法第19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短线交易规定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对于任期内减持的问题,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由于公司法并没有规定明确的行政处罚手段,较好的方式是事前控制。目前,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基本做好了技术准备工作,可以通过登记公司事先锁定的方式实现事前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