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案法官看来,执行政府、行政部门和乡镇、村委会的债务,难上加难
“新官不理旧账”的行政观念让法院执法屡遭尴尬
法官认为只有政府带头讲法律、讲诚信,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法院执行才能不难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周崇华 银川晚报记者 蒋宏宁
4月6日,宁夏一家媒体刊登了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对56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欠债23万元的同心县政府名列其中。
“我们绝不是‘老赖’!该我们还的,我们一分钱也不欠,不该我们还的,我们一分钱也不会给。我们只是对法院判决结果有异议。”
4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马长伟,负责处理此案的副县长滑志敏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坚持说。
两级法院几番裁决,判县政府支付农民21万元补偿款
1983年,同心县农民江振华在原同心县孔家嘴附近的荒漠上种植了700亩柠条。3年后,经县林业局验收,确认造林人为江振华,林权由其自己管理、自己受益。
2000年8月,宁夏扬黄指挥部与同心县政府签订了扶贫扬黄工程建设协议书。依照协议,指挥部需占用江振华种植的700亩柠条地中的433亩。江振华依据自治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向指挥部提出了该旱林地每亩补偿1000元的要求。
双方协商不成,江振华将指挥部起诉到法院。历经几番审判,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同心县政府按每亩500元的标准,支付江振华216500元补偿款。
同心县政府异议自治区高院生效判决,申请暂缓执行
同心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长伟说,同心县尽管是国家级贫困县,但是我们再困难,也绝不会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现在,县委、县政府已决定用法律讨回公道。
2006年6月调任同心县担任副县长的滑志敏,主管农、林等工作。滑志敏刚刚接手工作不到两个月,就接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
滑志敏告诉记者,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他就及时向县领导作了汇报,并找来了县政府的法律顾问和有关当事人,对案件和判决书进行了反复研究,发现判决书有几个主要漏洞。
于是,2006年9月,同心县政府向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了申诉。
“现在,自治区高级法院已受理了同心县政府的再审申请,这个案件也就进入了下一个法律程序。自治区高级法院已电话通知银川市中级法院,让其暂缓执行此案,相关法律文书将随后下达。”滑志敏说。
政府欠债案件成为执行难中之难
“曝光名单是我亲自签发的。当时签发时,我还想了想,按照以往,不公布同心县政府也可以。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这个案子实在执行不动。”银川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克文说。“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同心县政府申诉不影响执行,这是法律原则,也是法律常识!”
张克文告诉记者,这次公布的56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名单中,不仅有同心县政府,还有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政府、金凤区交通局等。“我们要求凡属公告名单中所列的被执行人,限期15日内必须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我们希望像政府这样的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该率先垂范,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
在办案法官看来,执行政府、行政部门和乡镇、村委会的债务,真是难上加难。
“人家是一级县政府,我们总不能去封政府大楼、扣车吧?”负责执行同心县政府债务的陈懿新法官无奈地说。
“新官不理旧账”等旧的行政观念也是形成法院执法难的主要原因之一。银川市中级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姜戈分析说,银川市的政府欠债主要集中在乡镇一级,多为修桥、铺路或征地补偿等方面的旧账。而伴随着五年一度的党政机关换届,债务并没有随权力顺利交接,官司因此越拖越长。
银川市辖灵武市人民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陈东,在一次采访中就告诉记者,该院执行历年积案中,有四分之一涉及政府。
陈东说,灵武市过去有15个乡镇,后来合并为八个乡镇后,其中只有两个乡镇没有债务,其他六个乡镇都有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债务,根本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而行政村一级的村委会由于取消了农业税和“三提五统”,村上没了集体积累,更是无法偿还债务。
对此,灵武市委、市政府曾经专门召开协调会议,要求有关乡镇、村委会配合法院执行,清偿债务。可乡(镇)政府没钱,村委会更是“空壳”,多年的债务就是无法执行。以至于一些农民认为,政府都拖欠债务不还,何况咱们老百姓呢?
引出这样的话题,陈东显得并不轻松。
陈东说,法院执行难,不仅仅是难在法院自身,而是难在整个社会。只有全社会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政府依法行政讲诚信;相关部门和各个环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了,法院的执行才能不难。本报银川4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