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蓓蓓)海口市教育局今年大打“安全牌”。从下月起,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学生参加游泳活动一定要有家长或教师的监护,明确规定学生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严禁学生单独或结伴游泳。
校门外百米内无流动摊点
从5月份,海口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城管、卫生、工商等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使校园里无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师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校门外100米内无流动摊点,无占道经营、无乱贴乱挂;学校及周边无违章建筑,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师生出行方便安全;校园及周边200米以内无经营性网吧无经营性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电视吧、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无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点,无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无违规经营的饮食等摊点。
加“防线”预防校园暴力
广大教师对校园周边及学生中间发生的各种暴力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不得歧视;对于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制的办法,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单亲家庭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学习困难学生的关怀,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明辨是非的能力,并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生活上的资助和学习上的帮助。
防食物中毒、水灾、爆炸、校舍倒塌
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在8月份对房舍、电路、体育器材等有不安全的隐患、进行整改。其中要求学校经常检查和消除校舍、教学场所、生活设施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水灾、爆炸、校舍倒塌、外出活动伤害等安全事故。对校内建筑物的建筑质量实行监控,及时做好加固、维修工作,防止因门窗玻璃脱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不乘坐拖拉机等不安全车辆
根据海口市教育局要求,从10份开始,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交通事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针对这种情况,加强学生(幼儿)遵纪守法的教育,提高孩子们交通安全的意识和知识。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等不安全的车辆,未满18岁的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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