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造成鱼类大量死亡。刘建摄 |
40万尾珍稀水生动物放流
法制网荆州(湖北)4月22日电 记者韩乐悟 今天上午,设在湖北省荆州市的主会场上,一个短暂的仪式之后,长江沿线的七省二市同步放流了40万尾珍稀水生野生动物。
据了解,此次由农业部和国务院三峡办在长江流域发起的“拯救珍稀野生动物建设长江和谐家园”的主题活动,之所以选择在4月22日,为的是纪念世界地球日,呼吁人们建立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环保意识。
近年来,由于水利工程、航运开发、航道整治、水污染和过度捕捞等人类活动不断增加,长江流域珍稀、特有鱼类的原有生境发生了重大改变,生存空间被挤占,栖息地面积缩小,种群数量和幼鱼补充群体数量减少,资源衰退。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此间指出,保护长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去年初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确立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大政方针。
最新“体检”表明 “母亲河”状况不佳
保护长江生态亟待执法统一
法制网记者 刘建
新近由中国科学院、长江水利委员会、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联合发布的《长江保护与发展报告2007》,是迄今最权威、数据最齐全的长江“体检”报告。报告显示:“长江生态系统在不断退化,物种减少、保护工作紧迫而艰巨。”
珍稀鱼类难觅踪迹 经济鱼种产量猛降
汤树宽是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的一位老渔民,也是长江流域数万名世代靠捕鱼为生者之一。他回忆,在20年前的刀鱼渔汛期,他曾经一天捕到过40多斤刀鱼。但今年3月,他在江面上连续作业6天全都白忙活了。目前在张家港城里,虽然刀鱼的收购价是每千克2500元,但也常年处在无货可供状态,只有在一些五星级酒店的餐桌上,才会偶尔出现刀鱼。
去年有关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长江主要经济鱼类———青、草、鲢、鳙四大“家鱼”的种苗产量,已由最高年份的300亿尾,下降到2亿尾。
《长江保护与发展报告2007》则显示:国宝白鳍豚难觅踪迹,长江鲥鱼不见多年,中华鲟、白鲟数量急剧减少。长江流域天然捕捞产量,已经从1954年的42.7万吨下降到上个世纪90年代的10万吨左右。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农业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委员周开亚对此深表无奈:“地球造就一个物种至少要200万年,而人类破坏一个物种也许只要几十年甚至几年。”
“在‘长渔办’(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的21年来,首任分管局长的10年任期里,鲥鱼绝迹了,第二任的9年任期里,中华绒螯蟹断根了,在我卸任之时,长江里还会有多少生命物种从地球上消失?”在中国渔政203轮的会议室里,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分局副局长马毅扼腕长叹:“这些年,眼见着长江里原本数量庞大的四大‘家鱼’成了珍稀鱼类,原来的珍稀鱼类成了濒危物种,令人揪心。”
长江物种面临三大威胁 生态损失难用数字估量
203轮巡航在安庆———铜陵段的江面上,渔政执法人员正在对“长江春禁”进行执法检查。
“长江春禁”已实施5年了,近年来向长江及主要湖泊投放的各种水生动物原种苗种累计已达4亿尾,为什么还遏制不住长江生命物种的急剧衰退呢?
“‘禁渔’和‘增殖放流’仅仅是治标,单靠这,就能还给鱼类一个‘快乐天堂’吗?”马毅指着舷窗外一艘艘满载黄沙的驳船,“看看吧,他们挖走的都是鱼类生儿育女、休养生息的温床啊!谁来治本呢?”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长江中下游大型采沙船有一千多艘,小型采沙船不计其数,仅安徽省境内就有一千多艘。有关人士估计,长江中下游现有采沙船的年采沙能力已达数十亿吨。
挖沙对水域生态环境带来的灾难是毁灭性的。它使天然的鱼类栖息场所发生变化,直接影响鱼类的产卵、索饵、育肥,严重破坏鱼类的栖息环境和底栖生物的生存场所。
过多的水工建设,是长江生命物种生态退化的另一个原因。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资源研究室主任施炜纲介绍说,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往往会使大部分天然河流的水文条件和食物条件不复存在,对鱼类的栖息环境破坏极大。
据介绍,目前长江流域已经建成的较大型水电设施有149个,正在建设的有30余个,规划之中的有179个,总计达到338个,涉及到流域的干流及所有的支流。
污染,是长江生命物种在劫难逃的又一个致命“杀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长江流域工业和生活废污水年排放量为300亿吨,全流域的污染源达3万多个,在394个主要排污口中,有一半以上没达到国家标准。90%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农药、化肥、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江中。过量的排放在长江形成了长达650公里的岸边污染带。
与此同时,频频发生的污染事故,使得原本已经很脆弱的生命物种的生存环境“雪上加霜”。以湖北省为例,2000年至2004年先后发生江、河、湖污染事故687起,污染面积达21400公顷,鱼类死亡6530吨,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7500多万元。
“其实,污染事故造成的生物链断裂引起的生态损失,是根本无法用效益数字估量的。”施炜纲说。
政出多门条块分割 流域管理呼唤统一
据专家介绍,为了遏制长江水域生态日渐恶化和渔业资源不断衰退的严峻形势,1987年,国家农业部建立了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长渔委由沿江各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科研院所等为委员单位。但这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造成一个完整的长江生态系统被“分”、“割”管治,同时,由于利益驱动,促使地方保护、各自为政、相互掣肘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实际上很难全面履行其保护管理职能。
“必须下决心理顺管理体制,通过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从长江流域的高度对长江资源和环境通盘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执法。”马毅认为。
事实上,《长江保护与发展报告2007》也提出了建立长江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的建议。建议长江流域管理委员会应直属国务院领导,委员应包含中央有关部委、流域内各地方政府领导、主要利益相关企业及专家学者和民间组织等,将长江流域资源、生态与环境保护纳入流域综合管理的目标。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局局长刘振胜认为,只有由中央牵头,沿江各省市参加,才能尽快扭转目前长江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多头管理以及互不协调的局面。
有专家呼吁,尽快加强长江生命物种保护的法规和制度建设,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切实改变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发展经济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错误观念,努力把资源与生态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法制网上海4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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