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决定自5月1日起,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昨天,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2007年第7号旅游质监警示公告,提醒五一期间准备外出旅游的乘客,要注意并执行新规定。
按照民航总局的新规,自5月1日起,乘坐从中国境内始发的国际及地区(港澳台)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器的容积均不能超过100毫升,而且,必须盛放在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超出部分,则应办理托运。
据介绍,此次受限携带的物品主要是针对液体、凝胶以及喷雾类液态物品。如矿泉水、饮料、糖浆以及液体饮品。女士用的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香体喷雾、定型的摩丝、哩膏等化妆品;男士用的剃须泡沫也都在受限之列。日常用的牙膏和隐形眼镜药水也在此范畴。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都必须接受检查。
旅游部门建议,为提高过检速度,旅客在出行前,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最好装在符合规定的容器内,但一定要注意总量。如果过检塑料袋和容器不符合标准,旅客须再次办理托运,或只能在安检处自行放弃。因此,旅客尽可能将液态物品托运,这样就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记者 方春明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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