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军训成为“必修课”
成绩将载入学籍档案,全国每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训大型活动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4月21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
三部门在规定中指出,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考核成绩载入本人学籍档案。根据此规定,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军事训练的学生,按国家发布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规定指出,普通高校应加强军事理论课程建设,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实施规范化课程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明确一名学校领导分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同时,通知要求,今后全国将每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各省每3至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所需经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向省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此外,规定指出,学生军事训练基地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承担学生军事训练任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军训中不得向学校收取承训费或者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用。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中的“军事训练”与目前已在广东各高校、高中开展的“军训”并没有太大分别,是否把军训成绩载入学籍档案,特别是高中阶段学校,将由各校把握。至于通知所规定的“今后全国将每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该负责人表示广东将按国家规定,逐项细化,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