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领域出现假冒商标犯罪
本报讯 通讯员林中明记者刘建连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集中起诉了一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6件案件的22名被告人受到指控,涉案总金额1380余万元。令人尤为关注的是,上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都发生在侵犯商标专用权方面,并且,钢材等生产资料领域开始出现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据介绍,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81件153人,起诉66件116人,涉案总金额6662.31万元,其中起诉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5件20人;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32件65人。这批集中起诉的犯罪案件反映出当前上海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出现的新情况。
一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部分发生在侵犯商标专用权方面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案件共11起,占这次集中公诉案件总数的68.8%。
二是钢材等生产资料的注册商标成为被假冒的对象;侵权对象日益多元化。被告人王某自去年1月以来,将其他途径购得非宝钢产的钢材,以提供假冒的宝钢产品质量证明书、粘贴假冒的宝钢商标标签等手法,将其假冒成宝钢产的钢材,以次充好进行销售;王某还从宝钢购得未退火钢材,通过其他公司退火加工后,以悬挂、粘贴假冒的印有宝钢商标的吊牌和标签,假冒宝钢产已退火钢材出售,总计涉案金额达340余万元。去年11月20日,王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逮捕,今年3月该案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三是租借民宅、仓库等隐蔽性较强的地点作为其制假、囤假或售假的窝点。在本次集中公诉中共有7起这类案件,说明当前出租民居、仓库的管理亟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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