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为创新之火添浇“保护”之油
保护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众多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信守国际承诺,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必然选择
文/桃源
2007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于4月20日开幕。
“十大事件”由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和多家媒体联合评选出,它们是:中共中央提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我国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制定和发布《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和《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国务院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建成50个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300万件;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浙江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得到了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法院下达的对案件审判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马克曼命令,这是我国企业首次在中美知识产权纠纷案中获胜。
仅此十大事件,即可看出中国政府近年来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扎实行动。如今,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巨大努力和显著进步,已得到了不带偏见的国际组织和一些发达国家的肯定。
按照目前通行的说法,知识产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对其智力成果的权利,和工商业活动中商业标记所有人对其商业标记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保护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众多国家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随着人类社会开始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和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国际经济各个领域中更加凸显出来。在当前的国际政治中,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我国在建立并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二十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但也必须看到,由于我国起步较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相对淡薄,我们不仅在尊重和创造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而且在自主知识产权如何转化为生产力等方面的力度也远远不够,产业界、研发部门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境外对于我国有的企业和行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起诉,在境外媒体时起波澜。要求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还不时成为有的西方媒体、政客和组织向中国政府挥舞的大棒。
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既是信守国际承诺,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长期依赖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廉价劳动力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持续,要转变、要升级就要靠知识产权立国。制定并实施中国知识产权战略,将有助于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知识产权保护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而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为创新的智慧之火浇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问题却日益突出。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目前,中国企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仅有2000多家,仅占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状态,甚至靠仿造过日子。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把知识产权作为自己国家发展所必需的国家战略来推行,变被动为主动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包括重视开发,重视知识产权积累,重视知识产权转化,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等。这已经成为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公民的共同心声。各地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和新举措,包括开展专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冒充专利商品的行为;发挥行政执法职能,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了良好氛围。
但是,必须看到,中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还只有二十余年的时间,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则更是起步伊始。在创新型国家中,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美国起码用了上百年,日本也用了不少年。中国建成创新型国家远非一朝一夕所能。特别是在拥有13亿人口,现阶段经济、科技发展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更需要政府主导,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一起努力,从改变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入手,经过一代人、数代人自觉追求,一步一步地扎实推进。
因此,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既要立足当前,也要放眼未来,从娃娃抓起,把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列入中小学课程。这也是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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