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通讯员 嵇小波 卞元清 商报记者 黄长满 报道
江宁区湖熟工商所通过内查外调,日前取缔一个生产有毒塑料粒子的黑厂家,暂扣有毒粒子210袋,价值10多万元,有效减少和避免了有毒粒子流入市场,被不法分子利用,坑害消费者事件的发生。
近日,该所2名执法人员进行市场巡查时,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找到较为偏僻的湖熟新耀村一个山坡。只见坡上大门紧闭的院墙内浓烟滚滚,一股刺鼻的怪味迎面扑来,难以忍受。在几间租用的平房内,几名工人正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温炉等高能耗设备,将一堆堆发出浓重异味的垃圾塑料加工成一颗颗黄豆大小的黑色粒子,销往外地。
厂家主要负责人称,这种半成品只用于生产垃圾桶,属于合法的生产经营行为。执法人员根据经验初步判断,这很可能是一个伪劣品加工点。他们迅速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经过内查外调很快真相大白。该厂没有办理任何合法的生产经营登记手续,所生产的塑料粒子具有较大毒性,除了用于生产垃圾桶,还有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用来生产食品袋或生活用品。若是这样,就会直接危害成千上万的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后果不堪设想。
该厂厂主见无法再隐瞒,便交代了事实真相。原来,厂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近期接受浙江人王某委托,收购垃圾塑料作原料,租房将其加工成内含较多毒素的塑料黑色粒子半成品,由王某销往浙江等地,从中牟取不义之财。目前厂方已发货150多袋。
由于该厂属于无照非法生产经营,所加工的产品又具有较大潜在的危害性,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当即暂扣了从其库房中查出的210袋有毒的塑料粒子,并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万元和取缔的处罚。(14版《舆情》)
(编辑 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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