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4月23日电(记者钱荣 赵颖)自2002年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工作以来,青海各地科技特派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与农牧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不仅加快了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还取得了农牧民和科技特派员经济收入共同提高的“双赢”效果。
据青海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深入开展,从2005年起,青海省对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支持方式进行了调整,从以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为主,变以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项目的示范、带动为主。重点支持在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中创新创业意识强、科技含量高、服务质量好,对产业调整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带动作用大,并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的科技特派员。
在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青海各地科技特派员和农民以双方自愿为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运行机制,既调动了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积极性,又让农民对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吃了“定心丸”。
目前,青海共有506名科技特派员进驻到612个村、企业、协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2006年,青海全省科技特派员实施科技开发项目264个,推广新技术、新产品260个(项),创建利益共同体81个,创办经济实体25个,培训农牧民7.9万人次。接受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农牧民年纯收入达到2731.9元,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农牧民增收的同时,有161名科技特派员也增加了自身收入,人均增加收入26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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