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甘肃卫视、内蒙古卫视、陕西卫视、宁夏卫视、山西卫视、黑龙江卫视、天津卫视、河北卫视等8家电视媒体,被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涉嫌违反广告法。
最近,一些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广告以订购电话、货到付款等电视购物形式在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发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监局对今年3月26日卫视频道广告监测情况认定,这些广告违法现象较为严重,主要是药品广告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夸大药品的功能主治,宣传有效率,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功能超出国家批准范围,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夸大产品功效;化妆品广告含有绝对化用语,对产品效用做夸大表示,使用他人名义尤其是让社会公众人物保证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据悉,对以上8家电视媒体违法广告,工商机关将立即责令其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药监部门将对上述药品(保健食品),加大抽验力度,加强对有关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继续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将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必要时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