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耕地现在就是这样。”张九威用手指着一个东西长约700米、南北宽约120米、深度达7米的大坑说。张九威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东棚子村的农民。2005年的一项扶贫工程让他和40多户村民的120亩承包地变成了一个大土坑,40多户农民失去了承包地。
2005年8月16日,张九威刚走到自家的承包地旁就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挖掘机、装载机,十几辆翻斗车正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在自家的地里挖土。
张九威上前交涉。对方告诉他,这是荒地,挖土是村委会同意的,每挖1立方米给村委会1元钱的补偿。张九威跑回家,翻出土地经营承包合同书想继续和对方理论。对方却说,他们和村委会有协议,你们找村委会解决去。
“村干部告诉我们,为了改造农田,政府在此实施了一项扶贫工程。该工程需要先挖后垫。”听了村干部的解释,村民们将信将疑,心想改造农田是好事,政府是在为农民办实事。
2005年9月,“每天都去地里”的张青秀发现,地已经被挖了有3米多深,“这样的地怎么能复耕?”这时已经有60多亩地被挖成了坑,村民们一边阻止对方施工,一边又去找回民区扶贫办和村委会。
张青秀回忆:“不久,回民区扶贫办领导和村干部来协调,告诉村民,运走土方,平整了土坑后,将会填上上游水库的淤泥,铺设管道就可以成为水浇地。”领导的保证,让村民吃下一颗定心丸,村民们不再有异议。
东棚子村位于大青山沿山地带,属干旱地区。全村耕地面积630亩,人均耕地仅两亩。2005年,该村被内蒙古自治区列为整村推进重点扶贫村。为了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回民区扶贫办于2005年7月决定:在东棚子村实施旱作农田改造工程,计划将350亩旱作农田改造成水浇地,新打及配套机电井一眼,铺设地下管道2200米,挖运土方两万立方米。
张九威表示,被占的地产量很低,如果改造成水浇地,自己肯定受益。
2005年10月,挖运工程结束。留下来的是一个占地约120亩、深达七八米的大土坑。原计划挖运土方两万立方米,但经村委会丈量,在120亩土地里却实际被取土达34万立方米。耕地被挖坑取土后,村民们并没有看到水浇地。从2006年1月,村民多次找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恢复土地原状。
回民区扶贫办给出的解释是:120亩地确属旱作农田改造工程,但挖坑取土的具体实施与回民区扶贫办无关,而是东棚子村委会的行为。
攸攸板镇纪检、信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后认为,东棚子村在取土改造旱地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过失”——
2005年6月20日,村委会没有同土地承包户协商,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便决定挖坑取土,同取土方签订协议。工程结束后,取土款未能及时结算,善后问题没有妥善处理。取土工作开始后,村委会虽然派人在现场监督,但没有尽到责任,造成取土深浅不一,给平整工作造成困难。
2006年4月30日,攸攸板镇委员会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李文锁警告处分,给予原村委会主任李海云严重警告处分。此时,李文锁已主动辞去村党支部书记,李海云则在换届选举中落马。此后,攸攸板镇委员会、政府就东棚子村挖土一事作出“处理意见”。意见特别强调,旱地农田改造工程必须在2006年年底完成。复垦改造由区、镇聘请专家论证和验收。
去年的“处理意见”着实让40多户失去耕地的村民激动不已。可一年过去了,被挖毁的120亩耕地却依然没有任何变化。
本报呼和浩特4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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