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24日讯
市教育局日前强调,初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范围以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且居住时间原则为一年以上。据介绍,我市今年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规定为满6周岁入学(即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海口市常住户籍人口及流动人口子女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按照居住地所属范围入学,力争做到一个不漏,保证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市教育局明确,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筛选。各校也不得拒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根据规定,初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范围的确定有3条,一是以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二是租房居住的应有市房管局认可或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本人与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在本市的惟一居住地,居住时间原则为一年以上;三是租住时间不满一年的由所属范围的学校进行登记,学校根据学位,依租住时间的长短顺序安排,居住时间相同的依报名登记的时间顺序安排;学位不够不能安排的,由学校造册送上级招生部门协调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各校报名登记时间为8月5日—10日,发放、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为8月19日—22日。
(来源:海口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