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瞭望》杂志刊文,指出在我国不少地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待遇方面“能上不能下”。目前享受这种“待遇终身制”的公职人员级别在降低,人数在增加,已渐渐成为一种令民众与官员疏离的特殊待遇,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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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的公职人员,其实就是指公务员。2005年通过的《公务员法》规定,对同时具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的人员,都列入公务员范围。各级党务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人员,以及法官、检察官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因此,中国的公职人员,事实上可以理解为靠财政供养的所有人员。
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对于社会不公的讨论,理论上是无涉于官员体系和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党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公务员同样也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或者,即使当官握有特殊利益,长期以来民间也没有这样的问题意识,只当是自古而来的惯例,只需自己发奋努力功成名就即可。然而,在今天利益格局的演化中,公职人员作为一个社会群体,逐渐地呈现出自身独特的收益状况,尤其是在改革深入的当下,这种资源占有和利益分配的现实,不得不接受多元分化之下的公众比照。公职人员待遇与社会平等的探讨,在此完成了问题的链接。
“当官一时,享福一世”所以在今天成为问题,内含了现代公民对于传统认知的“祛魅”。当官不再有“治国平天下”的价值优越,也不再拥有与芸芸众生不可同日而语的身份特殊,它日渐成为现代职业体系中的一支,因而同样要适用现代社会普遍的公平竞争原则。这是萌芽中的现代意识,向传统认知的又一次发问。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问题化过程,其实就是令人惊喜的社会转型过程。
现代职业分工中的公务员,显然并不存在所谓待遇终身制问题。因为任何职业,都存在进入和退出的问题,除非这个行业根本不关心自身的效率。事实上,既不关心效率,也不关心公平,正是当前公务员体制的主要问题。在我国,尽管仿效西方现代行政体制,建立了公务员选拔制度,但其完整的进入、激励、退出机制仍然缺失,所学到的仅仅是一些皮毛。当前体制下的公职人员,因应了权力不受监督的现实,其待遇的终身制,始终是一个必须解决的公共权力来源问题。
因此,由今天公职人员的待遇终身制不得不谈到中国社会普遍的官本位情结。这个深受批判的“落后文化观念”,似乎成为不可解决的民族性难题,但众多事实表明,官本位的存在,既不是什么民族劣根性,也不是文化观念的落后问题,而是几千年来利益分配的冷峻现实。在中国漫长的专制历史中,官僚体系的强势占有和专制统治,始终是社会资源的唯一分配原则,中国人独特的官民视野由此形成,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也以此造就。
从这一点上讲,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问题,展示的是几千年官本位传统在今天面临的转型困境,普遍的公平竞争的现代运作原则亟需建立。媒体所隐晦表达的,不过是中国社会的老问题。但我们仍然愿意在温热的公众探讨中认出新意,不过是期望一个普遍开放的现代社会,政府能够因应公众的诉求,提供充分而优质的公共服务,而官本位也不再成为一个奇怪的难题。欢迎回应(电邮:shelun@188.com 博客:https://blog.oeeee.com/shel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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