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古稀老人对仪容依然挑剔
葡萄园种下“希望”《华商报》图片
40多岁下海,从小贩做起;50多岁时身家千万元,后被判无期徒刑;服刑期间,丈夫离去,女儿自杀。70多岁出狱后以扫公厕为生,开始在异乡二次创业。这是今年74岁的吴胜明女士大起大落的一生。而支撑她活下来、再次创业的唯一原因是女儿自杀前未了的心愿“有能力时建一所养老院或是孤儿院,照顾和我一样无依无靠的人”。
千万富婆被判无期徒刑
吴胜明生于1933年。
1975年,她在上海做小生意,后来又开了两家饭店。她不满足挣“小钱”,将目光投向了当时赚钱很快的进口汽车贸易。由于批文难求,她和朋友们假借有关单位名义从国外进口了48辆汽车,很快将个人资产扩大到了上千万元。1985年,她被以投机倒把罪和诈骗罪提起公诉,1986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为无期徒刑。当她在上海服刑时,其独生女儿年仅10岁。没过多久,丈夫离她而去,女儿被寄养在张家港的亲戚家中。
女儿自杀让她万念俱灰
入狱后,女儿成为她唯一的牵挂。两年后,她收到了女儿写来的第一封信。女儿每封信的开头总是那句“亲爱的妈妈”。寄人篱下的女儿并无抱怨,而是鼓励妈妈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团聚。女儿还将爸爸平时给的钱积攒起来,说要在每年寒暑假坐火车到上海看妈妈。是女儿一句句温馨的话语,一次次和女儿的短暂相聚,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
女儿16岁生日那天无意中得知,妈妈被判的是“无期徒刑”。幼小的心灵当时崩溃了,在让好朋友写下“有能力时建一所养老院或是孤儿院,照顾和我一样无依无靠的人”后,女儿喝了农药。得知女儿自杀,万念俱灰的吴胜明想要结束生命,幸被管教发现,并以女儿的心愿未了为由,逐步化解了她的求死之心。
8次减刑获释后扫厕谋生
凭着优秀的表现,吴胜明被8次减刑。2003年7月28日,70多岁的她出狱回到了原籍郑州,被安排清扫公厕,每月工资400元。她欣然接受,并决定从这里起步,坚强生活,完成女儿临终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