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后,对电煤价格涨跌幅度的判断将决定电价的调整。国家发改委昨日透露,目前电煤价格指数试运行结果基本能反映市场情况,近期将在物价系统内部发布,待进一步完善后再公开发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组织价格监测中心、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和中电联燃料分会等有关单位于23日召开座谈会,对前段时间电煤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集中对部分数据进行了核对。
各单位一致认为目前电煤价格指数编制工作逐步规范,试运行结果可以基本反映煤炭市场的实际情况,拟于近期正式在系统内发布电煤价格指数,并进一步检验和完善。
为健全和完善煤炭市场体系,增强煤价信息的透明度、准确性和及时性,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建立电煤价格指数编制制度的通知》。而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即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相应调整电价。2005年5月及2006年5月,我国先后两次启动了煤电联动,上调电价。
作者:赵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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