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为帮朋友要回被城管执法扣押的车辆,45岁无业人员刘树山用仿真枪威胁城管队长。昨天,东城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刘树山有期徒刑1年。
刘树山可谓是罪恶累累。1984年,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入狱5年。
2006年12月12日,刘树山为帮朋友王某要回因无照载客被城管执法扣押的残疾人摩托车,找到城管队长朱某。遭到朱某拒绝后,刘树山觉得很没面子,便回家拿了一把仿真枪,指着朱某的太阳穴,扬言如果不交出车辆就弄死朱某。随后,他被几名城管队员和保安员抓住,将枪拿下。
经查,刘树山所持有的仿真枪为黄色木制把、铁制钢管,钢珠枪。经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鉴定,该枪无撞针击发装置,不能击发,不具备发射功能,无杀伤力。
刘树山则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说,他当时喝醉了,只是拿着枪在离朱某1米远的地方比画了一下,随后就把枪给了保安。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树山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属于累犯,因此依法从重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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