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李铭、张舵)在“五一”黄金周来临之际,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旅游局共同制定的《北京市“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于23日正式发布,并将从5月1日起在北京的旅行社推行使用。
示范文本对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
针对以往“一日游”活动中容易引发纠纷的环节,文本也有相应条款。例如,文本中规定在旅游活动中,旅行社不得安排指定购物、自费项目和医疗咨询;除约定费用外,旅行社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由于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属于旅行社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将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