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4月24日电记者陈娟报道:今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钟万亿、王俊鹏、刘文嵩、钟溪洲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一案。
被告人钟万亿,男,1957年7月15日生,台湾省云林县人,无职业;被告人王俊鹏,男,1972年5月27日生,台湾省高雄县人,大专文化,无职业;被告人刘文嵩,男,1939年11月7日生,台湾省新竹县人,无职业;被告人钟溪洲,男,1959年1月28日生,台湾省云林县人,无职业。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11月,被告人钟万亿向在泰国的廖正雄(另案处理)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由被告人钟溪洲到泰国支付部分毒资,由被告人王俊鹏在泰国负责检验毒品,在被告人刘文嵩事先所租房屋内将毒品藏匿于家具夹层中,通过邮寄方式从泰国走私进入台湾进行贩卖。当毒品邮寄到台湾后,于2006年2月3日在台中港被台湾警方查获,缴获毒品海洛因19723.42克。
2006年1月5日,被告人刘文嵩按照被告人钟万亿的安排,到泰国欲运输钟万亿留在泰国的毒品,后因怀疑已被泰国警方发现未将毒品运走。
2006年2月3日,钟万亿、王俊鹏在昆明被抓获,次日刘文嵩在瑞丽被抓获,并先后因涉嫌走私毒品被昆明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同年5月11日,钟溪洲在福清市被海关缉私部门抓获,同年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4名被告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二款(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新闻链接2006年2月3日,在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和海关总署的指挥协调下,昆明海关与福州、拱北、厦门等海关和公安禁毒等部门,联手台湾和泰国警方,成功破获了以台湾居民钟万亿为首的贩毒集团案。该案曾在2006年6月26日国家禁毒委发布的近期查获毒品案件中位列第一。此案的指挥者、策划地均在中国大陆,犯罪嫌疑人钟万亿在昆明遥控指挥其团伙成员进行贩毒,而案件实施地在泰国,犯罪结果地在台湾地区,一案三地。案件侦办过程中,大陆和台湾地区警方密切合作,实质性推动了海峡两岸情报信息共享、联手打击毒品犯罪渠道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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