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杨中明)昨日,记者从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对一起盗窃亲友存折的案件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易某,自2007年1月起与妻子放弃在广州打工,到医院照顾其因工伤致残的内弟受害人秦某。
2007年4月的一天,易某趁秦某换衣服之际,悄悄盗走秦在银行的活期存折,并于次日将秦存折上的1500元现金取走据为己有。案发后,易某被刑事拘留。这本是一起极为普通的刑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按程序批准逮捕即可。但青白江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嫌疑人易某作为受害人的姐夫,在秦某重伤住院治疗期间一直在医院照顾他,易某一念之差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可如果逮捕了易,秦就没人照顾,生活起居会因此严重受到影响。通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受害人要求检察机关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青白江检察院认为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对犯罪嫌疑人易某依法作出了构成盗窃罪,无逮捕必要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