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青报讯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研究数据,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系统评价,对上市价值和风险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同意该药品上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20日对此评价说,评估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站在公众利益的角度,综合技术审评、国家药品政策、环境保护、药物经济等,对一类药品或某种药品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是否批准上市的行为。这种评估是根据需要,由有关专家、相关部门组成的评价委员会进行的。这一原则的设定,旨在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非理性申报奠定法规基础。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