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瑞典一家非政府组织向3家企业和机构颁发了“企业社会责任环球奖”。与瑞典的诺贝尔奖等相比,这一奖项可以说很不起眼。但用该奖评委拉尔森的话说,这个奖项可以永远地不广为人知,可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话题必须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无独有偶,在刚刚结束的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有关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成为众多与会人士热议的话题。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创始人尤努斯表示:“不能简单地认为做生意就是赚钱,这对人类而言简直是一种侮辱。
”这与美国钢铁大王、慈善家卡耐基临终前的那句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几乎如出一辙。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最早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而推动这一运动的便是市场上的消费者。消费者一开始只是注重产品的质量,后来,他们逐渐关心起环境、职业道德和劳动保障等多个问题,并因此向企业提出了更多社会责任要求。此外,一些涉及绿色和平、环保、劳工利益等非政府组织及舆论也不断呼吁,要求企业除增加利润外,必须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迫于外界压力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很多欧美跨国公司从那时起,纷纷制定社会责任守则,包括通过环境、职业健康标准认证,接受舆论监督等等。
到1997年,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联合推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2002年,联合国正式发布了《联合国全球协约》。至此,企业除增加利润外,更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已成为广泛共识。
近两年来,环境责任成为西方很多国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首要要求。瑞典“企业社会责任环球奖”的获奖者之一是一家发展生物能源的瑞典公司,该公司代表在谈起推广生物能源遇到的困难时指出,最大的障碍并非是政府的不支持,更不是百姓的不认可,而是其他配套企业的不合作。比如生物能源已经开发出来,但生物能源汽车的配套研发与市场化却进展缓慢。
拉尔森说,虽然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话题已在西方国家发展了近30年,但事实上仍有许多方面需要加强。比如只算经济账,发展生物能源汽车不仅研发投入大,市场前景更不得而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汽车生产企业仍固守传统的原因。但控制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仅靠政府的努力或是百姓的呼吁是不够的,不可能脱离企业的参与,因此企业也不该只去算经济的“小账”,还该算社会的“大账”。
在发达国家尚且如此,有关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观念在发展中国家得以确立并发扬,就更是紧迫的任务了。因为在发展中国家,有关企业的社会责任还不仅仅是环境责任那样简单。
在很多发展中国家,一些企业常以“处于原始积累阶段”为借口逃避社会责任,但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却是周边地区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低劣的产品质量更是危害到了百姓的利益。而发展中国家还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财政并不宽裕的政府在发展诸如扶贫、教育、残疾人保障等社会事业时,常常会力不从心,这时,就更需要企业挺身而出,通过捐款、设立基金等形式,与政府、百姓携手共渡难关。
“社会的和谐离不开企业该承担的那份社会责任。”这是拉尔森对所有企业提出的忠告。《人民日报》(2007-04-25第07版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