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4月24日电(记者褚晓亮 王玉珏)医院、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常见一些小广告,称“医保卡换现金”。从药店推出医保卡购物,让医保卡变成可以代替现金刷卡的购物卡,到现在出现用医保卡换现金,医保卡的身份异化了。
医保卡可以换现金,有人发掘开药“商机”
长春市文化广场附近一条街道上,每走几步,就会看到脚下有小广告,尺寸如名片,上面写着“高价收药”和“医保卡换现金”,并附有联系电话号码。环卫工人翟丽娟一边费力地清理这些小广告,一边告诉记者:“我这一上午不停地清。不知道他们用的是什么胶,粘的特别牢,好长时间才清一个。看我在清这些广告,贴的人过来还指着我大骂。我这边清完,他那边又贴上了。”长春市几家医院附近,这些小广告呈“立体化”攻势冲击人们的眼球。低头看,地上有;左右看,电线杆和墙上有。照着广告上写的一个电话号码,记者拨通了电话。“我有医保卡,怎样可以换钱?”对方问记者:“你是市医保还是省医保,市医保按7折,省医保按5折。”“省医保的。是我自己开还是你领着去开?”“我领你去吧。”记者拿了一张省医保卡,与对方约好了在吉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部会合。对方是一个中年妇女,她让记者先在门诊挂了一个普通号,并注明开药。然后问记者想要换多少钱的药。记者表示换400元的药,随后她领记者到购药点,开了两盒诺合灵和其他一些药品,计420元,之后她点给记者210元现金。“来换的人多吗?”在等着拿药的间隙,记者与她聊了起来。“挺多的,要不卡里的钱也是闲着。有的人一次就换了几千元。你这是换得少的,要是多的话,我还得去托人开药。”“你们收完药送到哪儿去呀?”“送到医药批发公司,他们再卖给医院和药店。”记者还想多问几句,对方已经不耐烦了,拿上药匆匆走了。记者又试着拨打了收集到的其他电话,了解到的情况大同小异。
医保卡里的钱已经是我的财产了,可以随意用
不管是用医保卡换物品,还是用医保卡换现金,一些市民对这种行为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医保卡里的钱已经是我的财产了,我可以随意使用,把暂时用不着的钱买东西或换现金是合理的。长春市医保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这种“医保卡换现金”行为,他们一直在联合工商局、药监局和公安局共同治理,但形不成打击力度,抓到药贩子也不知该怎么处理,治理工作陷入两难境地。一些市民反映,把医保卡兑换成现金并不完全是贪图眼前小利,而是觉得医保卡使用中,存在许多不方便之处。患者到医院看病,许多想买的药品不在医保范围之内;到药店买药,需要有医院处方,有时候,即使开了处方也买不到自己需要的药。在长春市一家银行工作的华晔反映,有一次到医院就诊,因为想买的药不能用医保卡,最后只有挂号费从医保卡中刷出,药费全用现金结算。在长春市几家药店,记者拿着医保卡走了好多药店,对方都表示不能刷医保卡。如果想刷卡,需要到他们指定的一处连锁药店。一位在省直机关工作的朋友告诉记者,自己发的是省医保卡,用起来不如市医保卡方便,基本上只能在医院使用。而医院卖的药明显比药店的贵。平时自己有头疼脑热的,基本上是掏现金在单位附近买药。“很多药店规定限额,这一规定很死板。我有一次要买300元的药,可药店说一次只能购100元以内,为了开这些药,我跑了三天。”在长春市一家媒体工作的国小鹏告诉记者。国小鹏表示,他周围很多人有这样的无奈:明明医保卡里有钱,可就是花不出去,这导致许多人宁可打折也同药贩子做“交易”。
“救命钱”要用在关键时刻,也要用着方便
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调研员张明青告诉记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我国为保障市民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的。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里不仅有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还有国家注入的统筹基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除了按规定用于指定医疗项目外,还应该发挥积累功能,为将来预留医疗费用。吉林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生韩晓梅表示:“可以说,医保卡里存的是救命钱。救命钱一定要珍惜好,应该用在关键时刻,而不能随随便便花掉。现在很多老百姓在这方面的意识比较淡,认为反正是自己的钱怎么花都无所谓。”韩晓梅建议,当前应该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意识宣传,使老百姓真正意识到医保卡里的钱尽管是自己的钱,但也是特殊的钱,是看病用的钱。守牢这部分钱,就是对自己的未来负责。这种意识如果深入人心,才能减少医保卡的滥用。长春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用医保卡换现金,套取医保基金,其社会危害极大,不能听任这种行为泛滥。在监管方面,应拿出切实可行的约束和惩戒办法,规范药品流通渠道。一些市民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应从改革现行医保卡使用办法入手,使“救命钱”成为“方便钱”。还可以考虑推广一些地区的经验,比如北京市推出的取消医保卡,每月直接将卡上的资金打入个人账户,这样参保人员可以自行支配,违规兑现也就自动消失了。(新华社专稿)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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