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救无望的婚姻,竟将前夫的继女拐走,枉图“破镜重圆”,结果触犯法律。4月18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对薛总林提起公诉。
2002年,薛总林因与丈夫张某感情不和,瞒着在外务工的张某及其家人,单方面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2002年8月,法院在无法找到张某的情况下,缺席判决两人离婚。之后,薛总林前往张某打工的城市与其和好,但不久,性格的差异使矛盾再次爆发。2005年,张某偶然发现了离婚判决书,于是断绝了和薛总林的一切联系。2006年,张某再婚。薛总林认为自己已与张某和好,离婚判决应该算失效,张某再婚是不合法的,于是她决心找到张某,讨一个名分。经多方打听,她得知张某现有一个7岁的继女李某,于是便想到了把李某拐走逼张某与其见面的主意。今年2月2日11时许,薛总林将放学回家的李某强行带走,并在一间出租屋内落了脚。不想,接到报案的公安干警很快就赶到了。(张明英韩青梅)(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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