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陕西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7年4月17日在西安逝世,享年97岁。石锋同志,原名石启运,1910年10月23日出生于陕西陇县一个贫苦教师家庭。1935年12月参加革命,193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西省荣和县人民游击队领导成员,延安交际处科长,晋绥军区副司令员续范亭同志秘书。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辽西工委宣传部长,冀察热辽十八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热东、热中土改工作团副团长,冀察热辽联合大学行政学院院长,南下工作团三分团秘书长。
建国后,历任华东军政大学江西分校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干部处副处长,陕西省劳动局局长,省计划委员会主任,中共陕西省委代秘书长,汉中褒河水电站副总指挥,中共汉中地委副书记,省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厅领导小组组长,省计划委员会主任。1979年12月,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3年3月离职休养。2002年1月享受正省级医疗待遇。是陕西省第三、第四、第五届党代表大会代表,第三、第四、第五届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石锋同志的遗体于2007年4月21日上午在西安火化。前往三兆殡仪馆向石锋同志遗体告别的省上领导和老同志有张勃兴、周雅光、崔林涛、邓理、刘力贞、陶钟、任国义等。石锋同志病逝后,宋平、赵乐际、贾治邦、杜星垣、马洪、程安东等以不同形式表示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