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津南区10个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以及9个村级卫生所被授予2006年度“优良药房”称号,这标志着该区为时5年的“优良药房”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津南区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优良药房”创建工作,分层次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努力达到“优良药房”标准,逐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和使用,保证辖区人民群众放心用药。
通过“优良药房”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津南区相关单位投入大量资金,改善药库、药房仓储环境。添置计算机,实行购进、分拨药品计算机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药品质量、从药人员培训等档案,不断提高从药人员素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马坤 刘恩艳 倪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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