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李鬼”叫“SQNY”
本报讯记者姚志德,通讯员韦志军、周丽娜报道:昨天上午,黄埔海关举行2007保护知识产权宣传表彰会及销毁侵权物品现场会,集中销毁了18万件假“名牌”(详见昨日本报A3版)。
记者获悉,黄埔海关去年以来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花样翻新,主要有六大手法。
一、委托“买单”暗度陈仓。国外货主在国内采购商品,委托货运代理人,通过“买单”形式,以某些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名义出口,侵权人则回国接货,规避海关监管,遇问题可全身而退。
二、近似商标打擦边球。使用与注册商标相近的标识,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据悉,此类案件已发生多起,如“Panasonic”与“Panosonic”、“PLAYBOY”与“PLAIDEDBOY”、“SONY”与“SQNY”等等。
三、行邮渠道化整为零。侵权人“蚂蚁搬家”,分散寄递,通过行邮渠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黄埔海关去年在行邮渠道查获侵权货物数量同比增长4.2倍。
四、单一夹藏假冒商品。当事人多种货物拼装报关,将侵权商品夹藏瞒报,企图蒙混过关。此种方式近年来极为常见,很难通过一般监管手段发现,当事人经常以操作失误推脱。
五、多种手法掩饰商标。当事人仅申报其中一两种商品,利用涂改包装、多层包装、货标分离等多种手法,掩盖商标标识,逃避海关监管。
六、保税货物翻新造假。当事人假借加工、维修保税货物为名,更换标识再复出口。此种手法是近年新出现的侵权方式,极为隐蔽。
昨天早上,黄埔海关在雨中销毁了一批侵权产品本报记者 宋金峪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