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8岁的毛女士因沉溺赌博,输了百万家产、毁了家庭、还坑了朋友——她以做生意为由借了朋友220万元,输光了没法还。为此,香洲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定其犯有诈骗罪,判其入狱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毛女士本来和前夫做油品生意,家庭收入颇丰,有房有车,不知怎地却迷上了赌博。
为了翻本,毛某以做柴油生意急需现金周转为由,陆续向生意伙伴、熟人借款,继续赌博。据查实,毛女共以借的方式骗取三位朋友人民币220万余元,输掉后无法归还。因为债主讨债逼得急,2004年5月,毛女更换了手机号码及住址,逃匿至香港。前夫实在无法忍受,于2004年11月与其离婚。2006年3月15日,毛女士被抓获。法院认为,毛女士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借款用途,向被害人借款,用于高风险的赌博,非法占有的目的明确,已构成诈骗罪。(记者陈国超通讯员 桂兴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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