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城市价格服务环境,促进首都社会和谐发展,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我市将开展“迎奥运、创造良好城市价格服务环境”活动,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良好的价格服务环境是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文明形象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
二、总体思路
以推进奥运相关行业和区域的明码标价规范为重点,加强行业自律,畅通举报途径,完善预警机制,创造良好的价格服务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规范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重点区域包括:飞机场、火车站、奥运场馆周边地区、重要的旅游景点景区、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的商业网点(如秀水市场、雅秀市场、中关村电子市场、红桥市场等)。重点行业包括:大型商业零售业、奥运定点医院、宾馆、饭店、餐饮、文化娱乐、交通、旅行、通信等行业。
(二)提倡中英文标识。按照市政府要求,在明码标价方面倡导中英文标识。重点推行的地区是:奥运场馆周边地区,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的商业网点(如红桥市场、秀水市场、雅秀市场)等;重点行业是:宾馆、饭店、大型商业零售业、交通(如出租车、地铁、公共汽车、旅游巴士)等。
(三)引导行业加强自律。一是向社会发布诚信经营的倡议书,引导经营者主动承诺规范价格行为并自觉践行承诺;二是抓好价格政策法规知识的培训,充分发挥物价员的作用,帮助企业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形成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三是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通过行业协会了解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服好务,同时通过协会积极引导行业自律,增强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四)加强价格监测和举报工作。一要密切关注价格监测数据,了解市场价格动态,准确分析判断价格走势,敏锐洞察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二要健全价格举报工作制度,保证渠道畅通,积极充实力量,加强人工值守;规范咨询、举报办理流程,及时有效处理价格咨询举报,保证回复率达到100%;继续完善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改进举报工作装备,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奥运之前重点区域和行业的明码标价普及率要达到100%,奥运期间要加强对这些区域和行业的日常价格监督检查。
四、实施步骤
2007年上半年,各区县根据区域特点选择试点单位,规范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4月30日前,将试点单位名单和活动实施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价监处,电子邮箱:jjc@bjpc.gov.cn,传真电话:66410305。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并准备总结材料。
2007年7月上旬召开经验交流总结会,并在下半年全面推进涉及奥运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明码标价工作。9月至年底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2008年上半年,进一步巩固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2007年是筹备奥运的决战之年,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迎奥运工作,增强紧迫意识,结合各自区域特点,确定活动的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切实加强与商务、工商、卫生、旅局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活动的开展。
(三)要加强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迎奥运,创造良好城市价格服务环境”的社会氛围,倡导诚实守信,明码实价。
(五)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正面典型。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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