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枪支管制在美国一直是一个引起激烈争论的问题。4月16日震惊世界的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惨案发生后,枪支管理问题再一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现在,美国的枪支制造商每年生产数以百万计的手枪、步枪和霰弹枪,而每年都有3万多美国人死于枪下。
但是,以美国全国步枪协会为首的拥枪派认为,民间拥有枪支是宪法明文规定的权利,也是美国人民用以反抗暴政的惟一手段,因此绝对不可加以限制。他们的论点是,枪不会杀人,人才会杀人。这派人士经常引用一个论据,就是民间拥有枪支在加拿大是合法的,到处都可以买到枪支,而加拿大每年大约只有100人死于枪击事件。
在美国,人们通常是因为担心自己成为犯罪事件的受害者而买枪。但是,有专家认为,如果遭受罪犯侵犯的人带着枪,罪犯就更可能在犯罪过程中开枪。另外,研究结果显示,美国家庭中用于防卫的枪支,用在家庭成员身上的比率比用在侵入者身上的比率高出22%。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在立法方面拥有很大的自治权,有关枪械管制的法律也不例外。而且,不仅各州的枪械管制法不一样,即便在同一个州,各地的法律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各种半自动步枪在纽约州不列入管制范围,但在纽约市,半自动步枪不能具有7项特征,否则就属于非法。这7个特征是:第一,突出的枪把;第二,弹匣容量超过5发;第三,防火帽;第四,刺刀座;第五,榴弹发射器;第六,有节上护盖;第七,折合式枪托。按照这个规定,所有M16、M14、AK和SKS系列的步枪在纽约市都属于非法。
几十年来,美国国会也制定了一些有关枪械管制的法律,而且呈现出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广泛的趋势。比如,1986年通过的法律规定,不准新的全自动步枪进入民间市场;1994年通过的法律,则把弹匣容量限制在10发之内。联邦法律在全国通行,各州都必须遵守。目前,美国社会中关于枪械管制的争论涉及公民权利、政府权力以及公共秩序之间的关系,而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利益集团、党派之争等因素也交织其中,非常复杂。因此,美国枪械管制问题的演变,将是一个曲折、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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