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盗窃 家长带其自首
平凉一初中生偷了300元和一部手机 造成火灾损失赔了1万多元
本报讯(记者袁瑛)日前,涉嫌纵火、盗窃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平凉市某中学初二学生梁某的家人和受害人马某达成协议,梁某的家人同意赔偿因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
梁某和受害人马先生的儿子马某是同班同学,去年9月初梁某获知马先生家有两套住房。9月7日,梁某在学校时从马某书包里盗得房门钥匙两把,9月12日窜入马某家中窃财。梁某入室后翻箱倒柜却没有发现有价值的财物,不甘心就此作罢,便上演了一出“声东击西,调虎离山”的闹剧:把汽油浇到两个卧室的床上点燃,又把自己的书本和作业本撒到客厅地板上,浇上汽油点燃,当马先生一家及邻居赶来救火时,梁某又到马先生的另一套房内入室盗窃,盗得现金300元及手机一部后逃逸。9月16日,梁某将盗得的财物挥霍一空,走投无路后终于回家,在家长带领下到派出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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