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报道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25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三次内地与香港旅游业界工作磋商联席会议”上表示:“内地与香港必须联手打击‘零负团费’,规范赴港游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
国家旅游局质量管理司司长满宏卫介绍说,内地、香港旅游业界将针对“零负团费”建立相应联动机制和处罚的协同机制。
会上公布的其他联合措施还包括:共同推广“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重新确认赴港旅游的组团社、地接社名单、加强对赴港游消费者的宣传和指引、大力推广“优质诚信香港游”产品、加强旅游质监所与香港旅游业议会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中消协与香港消委会的沟通与合作等。
另据报道,“五一”长假将至,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四地消费者组织25日共同发布了内地消费者赴港澳旅游购物的“三项注意”和“四点建议”。
购买家电产品应注意价格、产品制式和售后服务保障。港澳市场上的多数商品没有价格管制,同一件商品在不同商店售价可能有很大差别,消费者购买后如果发现其他商家的价格较低廉,不能以价格高为理由要求退货。
购买钟表、首饰应注意核对相关信息。港澳地区规定,黄金及黄金制品必须有适当的标签,成色8K以上才可称为金制品,必须达到990成色以上才能称为足金,所有黄金饰物必须在产品上注明成色,单据上必须标注产品的成色和店名。
购买“水货”要注意问清相关服务措施。在港澳地区,“水货”并不是“假货”或“冒牌货”。购买“水货”产品,要考虑售后服务等问题。
京、沪、港、澳四地消费者组织还向赴港澳旅游购物的内地消费者提出“四点建议”,并公布了四地的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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