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持有我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将启用新的“交通信息卡”。昨日,市交警总队宣布,驾驶人换卡工作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到明年4月30日结束。
机动车驾驶人都须领卡
交警总队表示,此次启用的信息卡是驾驶人部分,去年发放的交通信息卡是机动车部分。根据市政府日前发布的通报,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管理信息化程度,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凡持有我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领取和使用交通信息卡。
旧IC卡5月1日起停用
今年5月1日前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领取交通信息卡不缴纳工本费。2007年5月1日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新驾驶人,领取交通信息卡应缴纳工本费。
因交通信息卡遗失、损坏需补领或者换领的,也要缴纳工本费,收取标准按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核定的“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信息管理卡”(俗称IC卡)工本费标准执行。交警总队昨日表示,我市驾驶人现持有的IC卡将于今年5月1日起停用。
明年5月起 未带卡可罚200
从明年5月1日起,未携带交通信息卡驾车上路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法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驾驶证至当事人提供交通信息卡为止。
交警特别提醒,持C类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必每年到交警队递交体检合格证明,因此可能会遗忘到交警队领卡,若错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驾驶人可到驾驶证核发车管分所领取。
领卡时间:
从2007年5月1日起到2008年4月30日止
领卡地点:
区(县)交警支(大)队、车管分所
领卡方法:
1.在今年5月1日前已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在初次领证时间对应的月份(以驾驶证正本“初领证日期”的登记月份为准),到就近的交警队或车管分所领取交通信息卡。如:在2004年7月4月领证的驾驶人,应在今年7月到交警队或车管所领取新卡。
2.5月1日之后,新驾驶人在申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时,领取交通信息卡。
本报记者 汤伟 林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