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考试要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昨日,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政策出现重大变化。根据新的规定,11类人员评职称外语免试,3类人员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从今年起,符合下列条件的11类人,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取得经国家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一年以上的人员;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4、独立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6、 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二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民族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和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
10、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11、援藏、援疆或受政府派遣驻境外工作一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3类人员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2、在设区的市以下单位,连续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连续在野外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3、年满50周岁,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宋德生
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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