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蓓蓓)省教育厅昨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隐患,特别是近期连续发生了几起学校安全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对学校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在“五一”节前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要覆盖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各个方面,切实做好各种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要重点对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教室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正常使用,做好防火防灾应急准备。
要专人监管好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意用电安全,及时整改老化线路。注意对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果断处理,彻底解决。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节假日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周密部署。
中小学生假期不能参加商业性演出活动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在“五一”节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各校在节假日期间要尽量避免组织集体性外出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
中小学生出行、游泳要有家长陪同,要特别注意学生游泳安全,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得前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节假日期间返家探亲的安全工作。师生外出要严格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
学校党政一把手失职将被追究
通知指出,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校党政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总责任人,节假日期间,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
对不落实责任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对没有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故不得瞒报、虚报、迟报与漏报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和安全报告制度,要有一名负责人在岗带班值班,及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虚报、迟报、漏报。
同时,各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人员值班,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区的治安巡逻,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