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传承天津老城文脉
历史街区新项目起名应尊重历史
为发挥地名文化在社会文明进程中的传承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本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天津市历史地名管理的通知》,加强历史传统地名的保护。
历史地名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了城市发展的历史文化信息。本市已将其作为天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
本市将从严控制历史地名的更名与注销。对新、扩建道路、建筑物的命名,应延用有历史内涵的原有地名,通名不适当的,依据《天津市居住区及公建名称使用管理规定》做适当调整。专名可采用谐音字组词进行命名,做到不失其历史内涵寓意。历史街区内,新建建设项目应以原区域内名称命名,或以具有代表性的街、路名称派生得名,使天津老城的历史文脉得以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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