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一男子以投毒等方式要挟,向广东燕塘乳业等公司进行勒索,最终被判坐牢两年——这是记者昨日获悉的。
2006年7月初,34岁的广东陆丰人林俊填在位于广州海珠区的家中打印了5封匿名信,分别向广东省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下称燕塘公司)等5家知名企业投寄,声称有一个犯罪集团正在向他购买了烈性毒药,准备往他们的产品里注射。
燕塘公司迅速与林俊填联系(其他4家企业则没有响应)。林俊填要求该公司拿出5万元用来交换“犯罪集团资料”。同时,林俊填以投毒者的身份发邮件给燕塘公司,以下毒威胁,勒索100万元。
燕塘公司报警。9月2日当天,广州警方经过网络跟踪,在林俊填家中将其抓获。2007年1月30日,天河区法院认定,林俊填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林俊填不服上诉,广州中院经过二审后,日前驳回了他的上诉。(记者李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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