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4月26日电(记者杨玉华)记者从安徽省林业厅获悉,经过一年试点探索,被称为林区“土地家庭承包改革”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日前开始在安徽省全面推行。全省6100万亩集体林地将“分山到户、明晰产权”,使广大林农真正成为林业经营主体。
安徽省林业用地6600万亩,其中集体林地6100万亩,占90%以上,林业发展潜力大。但是,现行的集体林权经营管理体制存在不少问题,林地和林木产权不清、经营主体不明、管理不规范,广大林农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得不到保障。针对这些问题,安徽省从去年初开始,在该省的黄山区、宁国市、南谯区、怀远县进行以“分山到户、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一年试点和经验总结,日前安徽省决定在全省全面推开这项改革。
据悉,安徽省此次集体林权改革的范围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农村居民在承包林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以及其他土地拥有的,以及通过合法流转获得的包括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等在内的林业产权。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对集体林权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确权发证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权经营管理体制。其中,对已划定的自留山继续坚持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的政策。林地承包期为30年——70年,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可再延长一个承包期。对尚未确权到户的集体山林,应以农户为单位,按人均确权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已经落实承包责任制和明确经营责任主体的林地,限期造林绿化。
同时,安徽省全面推进林业配套改革,创建林业要素市场,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从而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林区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据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直在我国林业改革中备受关注,从2003年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陆续在我国的福建、江西、浙江、辽宁等省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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