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这个时候,伴随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就会听闻“银行高管自肥说”,今年的情况也是这样。
中国的国有企业可谓多矣,高管薪酬如何确定实在是个理论上严肃、实践中随意的课题。笔者在去年4月份,曾就此问题写过题为《郭树清到底该拿多少工资》的文章,其中写道:简单地、甚至是情绪性地纠缠在某某人多少万年薪的绝对数中并无多大意义。
一年时间过去了,几乎一样的情况又发生了,银行高管的薪酬问题还是引出了大量简单,甚至情绪性的评论。归根结底,这只能说明,国企高管薪酬制度依然处于无可比照、难以归依的状况,由此,不独于马蔚华等少数行长,针对所有国企高管,亦无论他们拿到多少薪水,只要有人提出质疑,都能陷其“假想敌”于百口莫辩之境地。
高管的薪酬应该由他们与股东间的谈判来确定,而其最重要的依据则在于事先的市场价格与事后的绩效考核,只可惜,我们的问题偏偏在于基础性的条件不具备。譬如说,仅从年报来看,几家上市银行业绩增长颇为可观,但在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管制及价格垄断,这些业绩究竟有多少来自管理得当,那也确实是件值得怀疑的事情;再譬如说,作为名义上的银行大股东,以汇金公司为代表的国资部门本身有无足够的激励和约束去激励和约束旗下子公司,那就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大难题了。
因此,在银行高管薪酬问题上,与其徒劳无益指其“自肥”并冀望于种种“立竿见影”、“雷厉风行”的计划手段,那倒真不如更多呼吁国企改革在市场化道路上加速推进。要看到,一段时间来,因上市而带出的进步还是明显的,最起码,倒逼下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得透明、规范的薪酬契约取代非透明的、非货币化的自我激励成为可能。倘非如此,即便有先生女士想指摘谁“自肥”,那也多半只能“拔剑四顾心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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