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杭州将规范对“包租公包租婆”的税收管理
赚了钱的“二房东”也要交税
新办法降低了征收比例 税务部门建议:房客向房东索要发票
金报讯(通讯员 李异凡 记者 程超)杭州的章小姐最近颇有些心事重重,她租了凯旋路上两室一厅一套住房,由于单身一人用不了那么大的房子,她又把其中的一个房间出租给了另一个女孩。
新办法降低了征收的比例
昨日,记者从杭州市地税局了解到,《杭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已经正式公布。根据这一《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房东出租房屋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
杭州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其实这并不是新政策,因为以前出租房屋也是要征税的。这一次只不过是对以前的政策进行整合规范。”
据介绍,相比于以前的规定,现在的税收有明显降低。以前地税部门征收税款时,是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来确定房屋的性质是居住还是经营的,一般征收的税款占整个租金收入的30%左右。而在新办法出台后,地税部门将参照房产证上注明的房屋用途来征收,征收的税款只占整个租金收入的18.2%左右。
“二房东”也可能要交税
据介绍,根据《办法》规定,个人出租房屋行为,是指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者获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以及承租人将租入房屋再出租的转租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个人出租房屋:1.以房屋产权投资入股,不承担经营风险,从被投资方取得固定收入的;2.以承包、租赁经营或以其他名义提供房屋使用权的。
对于章小姐的情况,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章小姐是整套房屋再转租,按照办法的规定,“二房东”也像“大房东”那样,必须进行整套的纳税登记,但比房屋所有者少交一部分房产证方面的税金。而如果章小姐只是将其中一个房间出租,那就要看她是否在二次出租中获益,比如她从真正的房东那里租过来是1000元,如果她转租一个房间是500元,那就无须交税,如果她开价是800元或以上,那就是获益者,需要办理纳税登记。
房客应该向房东索要发票
目前杭州的房屋承租人中大多只是跟房东达成了口头协议,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其实是不利于房屋承租人权益保护的。从法律规定来说,房东是通过财产租赁来取得收入的,理应缴纳相应的所得税。但由于绝大部分承租人都没有索要发票的意识,这部分房屋租赁所得税大部分都漏掉了。税务部门提醒广大房客,为维护自身权益,应向房东索要发票。
查处将按《征管法》处罚
杭州市地税部门表示,为了防止房东故意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价申报计税,或者以“无偿使用”的名义出租给房客,《办法》规定了个人出租房屋等级及核定的计税租金收入最低标准。如果房东试图以上述方式逃避纳税,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地税部门同时表示,依法登记和纳税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现故意隐瞒不办纳税登记的,有关部门将按照《征管法》的规定,除了补交税款,交纳滞纳金外,还要进行一定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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