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节水办表示,如果经过调查属于合理用水的需求,可以考虑增加核定用水量
郁闷事·蜀明路
“就是一家人节约点,每月也要用好几吨水,何况商铺?长期这样哪个遭得住嘛?”拿着物管公司发到手上的用水核定表,金牛区蜀明路“西延锦绣”的众多商家相当郁闷,因为按照商铺面积平摊下来,每个商铺的月核定用水量为8吨-13吨,一旦超过,只能使用“高价水”,这让商家齐喊“遭不住!”
商家质疑一月8吨能够用?
“我上个月就用了16吨水,结果水费竟然要120元,算下来一吨水要7.5元,还怎么做生意?”14号商铺“精匠发型创意空间”老板曾女士说,她从外地来这里做生意还不到1个月,生意还没有做起来,用水还少些,但也有16吨。而旁边一家经营了3年的美发店老板则表示,实行限水后,上个月光是水费就多交了200多元,这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经营。
商家表示,由于每月限水额度太低,8吨水根本无法保证正常经营,而超过部分的水费,则是按照最高加价3倍来收取,算下来一吨水最高价格竟然达18.4元,这让众多商家感到无法接受。
物管公司公司不能承担罚款
“超过核定部分用水的罚款,节水办直接就从物管公司公账里扣了,我们肯定不能帮商家承担这个罚款!”四川锦西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主管表示,这样的标准是由成都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定的,由于最开始进行核定时,18户商铺中入住经营者还不到一半,所以之前核定的用水量明显偏低。
对此公司已经两次给成都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打过报告,但到目前为止仅得到过“增加10吨”的口头承诺,即使这样分摊到18户商家,也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市节水办可申请增加用水量
成都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工作人员徐先生表示,针对目前这18户商家的具体困难,可由相关单位带上最近两月实际用水量为证明,向成都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经过调查属于合理用水的需求,认定核定额度确实偏低的话,可以考虑增加核定用水量。
早报记者吴佳惠摄影李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