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王鑫 陈知记者晨迪)“假冒、盗版等涉及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除了依法判刑,还要罚得他再也没有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方面,法院将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对于自然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也要考虑。
罚得他没有能力再犯罪
刘楠表示,法院将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假冒、盗版等涉及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根据犯罪情况和危害后果,依法从严查处,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的再犯罪能力和条件。
知识产权也将有精神损害赔偿
刘楠表示,在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上,法院会一如既往地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法院将加大对经济增长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依法慎重认定驰名商标,依法加大侵权赔偿和民事制裁力度,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和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赔偿制度,依法正确适用临时措施。
“以前出现过这种情况,当事人维权下来发现自己得不偿失,法院判赔的还没有自己损失的多,这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为此,法院今年将在审判中考虑给知识产权权利人全面赔偿,只要有损失,都要充分考虑,让侵权人加大侵权成本。另外,法院今年将着手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制度,只要有自然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就会依法判决。”
加大调解力度 变侵权为合作
2007年,成都中院将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力度,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协调。刘楠表示,通常,知识产权权利人希望通过诉讼能够救济受损的权利,并追求其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但判决并不能灵活地解决这个问题。所以知识产权案件更提倡调解,促成权利人和侵权方合作,既保证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不被侵害,又可借机将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或进一步推向市场;既制止了侵权人的不法行为,又可以借机将侵权人的非法使用转化为合法利用,相关投入不再是侵权的工具,而成为知识产权搏击市场的助力。
刘楠称,今年,成都中院将加强诉讼指导和诉讼释明,编制完成《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指南》,向公众免费发放,全面实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实施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对于知识产权审判,将全面公开,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上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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