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认真做好人员出行和公共场所安全保障工作
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特点,要把做好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大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严禁超载超限超速,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旅游部门要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要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针对铁路第六次大提速后对安全运行的新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道口和沿线交通管制,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保证列车和行人安全。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三、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
要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认真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安全。下转A2版上接A1版同时,要全面落实煤矿、非煤矿山、海洋渔业、建筑、冶金、电力、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现场管理,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存在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消除的必须停产整顿。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制订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要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农林、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火险天气分析和监测,及时做好森林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工作,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工作
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抓好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群众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态,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严格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节日期间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一线人员的值班力量,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
五、加强节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同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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