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赵杨记者李力)昨(26)日,青羊区法院公开宣判一件储户现金被盗案。刘先生存入银行的3000元现金被盗取。认为银行失职的他将对方推上被告席,但法庭上的刘先生却险些被怀疑“自导自演。”
刘先生称,去年7月23日上午,他在草市街附近某银行存款3000元,当天下午却发现储蓄卡上仅剩下了5元!后经查询,原来他的存款已被人通过网上银行盗走。
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定银行不应承担责任,倒是一个“疑点”让庭上的刘先生异常尴尬:银行卡内的现金被人从福建泉州取走,而他在案发期间与福建泉州的一手机号有17次通话,刘先生却无法对这种“巧合”做出合理解释。法院认为:很难排除他自己利用手机通话泄露银行卡账号等信息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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