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周韬 报道
随着气温升高,人体新陈代谢速度加快,又到一年减肥的最好时节,如今市面上的减肥产品层出不穷,难免鱼目混珠、良莠不齐。日前,商报读者王小姐通过拨打投诉热线向记者反映,一个名为澳曲轻的减肥药品广告在被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后仍然在大肆地刊登广告。
记者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07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确实有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发布的澳曲轻盐酸西布曲明胶囊,违法原因是其作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澳曲轻的身份一目了然,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00526,药品通用名为盐酸西布曲明胶囊,处方分类为处方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所有处方药从2002年12月1日起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处的张科长告诉记者,新药品问世以后,需要经过至少5年的临床实践,如果证明这种药比较安全无副作用,并且便于病人自我诊疗和使用,经过审批可以变为非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包装和说明书上有OTC标志,记者并没有在澳曲轻的包装看到相关字样。
南京市机关医院的尚医生告诉记者,澳曲轻是处方用药,如果不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很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澳曲轻里面含有的西部曲明是一个严格的处方药,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病人不能擅自去药房买药直接服用。西部曲明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出现下面几个副作用:第一,它可能会引起心脏跳动的加快,这对于原来有心脏病的人是有危险的。第二,西部曲明有一个轻微血压升高的作用,对于有高血压的病人,使用起来要格外谨慎。第三,这个药物如果长期地,大剂量地不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还会有成瘾的可能。
记者随后拨通了澳曲轻的咨询电话,询问有关问题。该处工作人员称负责人目前不在,不愿回答。澳曲轻作为处方药为何发布广告,江苏商报将继续关注。
新闻链接,工商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商报记者王薇实习生张舒报道日前,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省工商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等部门,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此遏制虚假违法广告泛滥,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这次集中整治的范围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发布的,户外发布的,以及以印刷品形式在医院、药品、商场和各种集会、影视游艺场所散发、张贴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省工商局相关人士称,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取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或批准文号,不得擅自发布。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必须按照核定的广告样件发布,不得超出审批范围或篡改审批内容。广告发布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消费者。医药广告不得出现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内容,不得有保证治愈或者说明治愈率、有效率,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内容,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率的断言或保证,不得利用专家和消费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等。非药品广告不得涉及药品宣传,否则广告监督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版《舆情》)
(编辑 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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