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没有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竟然在河道内私自采砂,哈市松北区一市民被当场抓获,并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1日,松北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河道的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松北区万宝镇大亮子村春雷桥西侧河道内有一采砂船违规采砂,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了查处。
经查,此船所有人为松北区万宝镇后城村前城屯居民陈庆滨,执法人员检查时,陈庆滨未能出示《河道采砂许可证》,却已采砂30立方米。松北区行政执法局根据《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罚款。(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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