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招远讯 (通讯员 德霞 特派记者 新书实习生树青)与精神病女发生性关系,虽然没有采取暴力,但26日,招远市的张某还是被招远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招远市的冷某有一个20多岁的女儿,是个精神病人。
据悉,30多岁的张某是个“光棍”。2005年春天,他到该市冷家庄子帮朋友修理房子,其朋友的岳母想将冷某的女儿介绍给他做老婆。张某知道她是精神病人,随后将其领到家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一个月后,张某又在大街上碰到她,又把她领到附近的玉米地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结果导致其怀孕。
新闻链接
1984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怎样认定强奸罪”作出明确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