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梁志明记者袁玮)因发廊倒闭断了生活来源,杨群以曾发生过性关系为由,要挟“老客户”张先生。长宁区法院日前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杨群有期徒刑5年。
杨群系安徽来沪人员,2004年,已年届四十的她到长宁区北新泾地区的发廊里上班。
去年9月,发廊因经营不善倒闭,杨群一下子没有了经济来源。在与小姐妹的交谈中,她受到“启发”:何不找找张先生,这些人会“花钱买平安”的。去年11月,杨群致电张先生,谎称自己因为欠赌债而被人扣押,对方要自己交10万元才肯放人。她还告诉扣押她的人自己与张先生之间的事情,如果不交钱的话,对方就会把事情告诉张先生的妻子,还会告到他单位去。张先生听后大惊,只得同意给她5万元。向同事借到5万元后,张先生次日便把钱交给了杨群。两天后,杨群又打电话给张先生,称5万元不够,对方一定要她交10万元。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张先生无奈只得同意再给4万元。想想这样下去只怕是没完没了,张先生走进了公安机关的大门。去年11月16日,杨群前往双方约定地点取款时被抓获。
法院认为,杨群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达9万元,其中4万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案发后,杨群犯罪所得已被追缴并已发还被害人,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遂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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